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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从两年前不明原因的停发员工的工资条,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之内吗

李** 安徽-池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04 03:03:45 368人阅读

单位自从两年前不明原因的停发员工的工资条,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之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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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协商不成则仲裁解决,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证据。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个人常用信息,越详细越好。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越详细越好。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当事人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0-10-04 03:0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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