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那又怎样?你想问什么问题
您好,针对您的高位截瘫赔偿最高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我国尚无全国统一适用的评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没有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也不限定最高赔偿数额,主要是看受害者的损害的程度和侵害人的承受能力。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既指对物质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不能弥补受害人名誉,荣誉等损失时,还需要用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来解决。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以物质形式弥补和减轻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慰籍受害人的感情世界,对侵权人予以制裁。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格权种类,不能任意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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