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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吗

王** 广东-中山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28 22:36:51 1434人阅读

领取失业金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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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失业后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0-08-28 22:3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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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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