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侵权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有什么规定?

侵权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有什么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829人看过
导读:侵权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侵权行为给别人造损害的,如果是一方主观原因,另一方并不知道,就不应该承担侵权债务,另外,离婚时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必须两个人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的致残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侵权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有什么规定?

侵权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关于财产的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形成两种债务,夫妻一方实施侵权,是属于个人侵权行为,应当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者出于共同的目的,从而引起的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1、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2、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2)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妻一方因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侵权之债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主要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标准及争议原因角度详细阐述实务中此类案件在何种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实现该认定时应当关注的实务要点。

一、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上述规定,决定债务是否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前提是涉案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除此之外,婚姻法并未对夫妻共同债务形成的前提设置其他额外条件。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无非两种,即,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中的除外条款实际排除了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除此之外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侵权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侵权行为给别人造损害的,如果是一方主观原因,另一方并不知道,就不应该承担侵权债务,另外,离婚时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必须两个人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的致残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夫妻债务最新文章

遇到夫妻债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