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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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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75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的变更方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方式有:

1、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

3、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4、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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