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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不知道男方的财产离婚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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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646人看过
导读:家庭主妇不知道男方具体收入状况的,在离婚时可以让律师收集证据,如果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比如男方在银行的存款,银行不可能随便透露给其他人,像这种情形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其实女方也可以通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了解男方的收入状况。
家庭主妇不知道男方的财产离婚时怎么办

一、家庭主妇不知道男方的财产离婚时怎么办?

家庭主妇不知道男方的财产的,可以考虑找律师收集证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请法院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婚后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对于家庭主妇来讲,如果没有签过婚前财产协议,婚后男方的收入不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女方根本就不清楚男方的收入具体是多少,对男方名下的其他财产也一无所知,像这种情况,离婚前还是要找律师调查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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