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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那些罪犯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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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358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犯罪、或者危险犯罪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适用假释的,因为这些犯罪行为属于严重恶劣的,如果对犯罪分子进行假释处理,可能导致更为严重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那些罪犯不得假释?

一、法律规定那些罪犯不得假释?

不得假释的情况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于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其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拒绝假释。

(2)对判处拘役和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4)对于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因其被终身监禁,故不得减刑、假释。

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二、假释的程序规定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对于假释的办理,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行为,那么司法机关是不可以适用于假释的。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来由司法机关进行审查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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