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谁负责?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谁负责?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3400人看过
导读: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由谁负责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对于幼儿园来说,如果能够证明老师确实已经尽到了对幼儿的监护和相关的安全保障的义务,确实是属于孩子自身原因所导致的,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谁负责?

一、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谁负责?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由谁负责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教育机构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小孩子在超市里摔伤,这要看摔伤的原因是超市的环境因素造成的,还是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的,也就是说,要看小孩摔伤的因果关系。

超市的环境

1、小孩摔伤时,是否是超市的障碍物碰撞,此障碍物有无设置明显的、足以让顾客清楚看到的提示并完全可以避免的环境。

2、超市是否有堕落物碰撞而导致小孩摔伤。

3、超市的工作人员有无碰撞小孩的行为。

4、小孩摔伤的部位,有无散落的液体、或者容易造成摔倒的物质。

5、超市的地面防滑设施,是否符合装修的行业标准。

由于超市的环境因素引起的,店里就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超市在这几方面都没有过错,那么超市不负责任。

小孩由于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小孩的摔伤,即使与超市的环境有关,因为监护人没有直到监护作用的,监护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有孩子在幼儿园发生一些人身损害,此时是否需要由学校承担一定的责任,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学校如果已经尽到了相关的监护和管理的职责,不存在过错,那么无须承担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