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王奎,河南项城人,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经济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业务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沟通协调家事纠纷并能高质量办理相关诉讼案件,对于金融保险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处理各种不良资产方面有着独到的处理方式。目前处理民商事领域纠纷上千起案件。善于刑事辩护,对于各类刑事犯罪及辩护业务较为专业。拥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研究履历和实务诉讼操作经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屡屡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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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资助孩子购房首付时,离婚房产分配分两种情况: 1)婚前购房且产权证注明为孩子所有,房屋归原所有人,配偶有权索求还贷及增值补偿;2)婚后购房,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予一方,否则视为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78条,夫妻需共同协商决定房产归属,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庭依法裁判,考虑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未得房产方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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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宅及联系电话。若为法人,需注明全称、办公地址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二、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 原告提出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证据及证人信息: 所有证据及来源、证人姓名及住所。 四、法院及起诉时间: 审理法院名称、起诉年月日。 五、起诉方确认: 起诉方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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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夫妇的房产证在尚未分配合法产权时,无需立即分割。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持有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配。若双方争夺所有权并愿出价竞争,法院将批准;一方主张所有权则评估后补偿;双方均不主张则依法拍卖或变卖,收益平分。因此,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不需分割,而是按实际需求处置使用,取得房产证后再按规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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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购置的房产在复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是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所有和取得的资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遗产或赠予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