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
书写借款合同解除通知书,可以参考如下内容:1、标题:解除借款合同通知书。2、通知对象:XXX。3、正文:写明我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的时间、解除的是哪一份合同。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确定;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和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根据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先将贷款划出,如果......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 姓名:濮迅诺 ◆ 职务: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党委书记 ◆ 教育背景:2009年毕业于厦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学士。 ◆ 专业资格: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 ◆ 职业经历: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温州金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任企业顾问代理员 2012年6月至今,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 荣誉称号: 在温州律师行业及司法局内,曾于2016年、2018年、2020年多次荣获“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在律所所内,曾荣获“新人优秀奖”、“业务优秀奖”、“业务突出奖”等诸多业务荣誉,及2018年度荣获所内“先进党员”等荣誉。 ◆ 业务特长:擅长处理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务及破产、清算事务、劳资纠纷、刑事辩护等 ◆ 行业内任职:鹿城法院律师调解员、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重整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 公益事务职务:鹿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义工”海昌义工团团长、五马街道法律调解员、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暖心驿站首批法律顾问律师、妙果寺园区市场法律顾问律师。 ◆ 企业类业务情况:自2013年起,从事破产清算相关业务,陆续参与并经办案件近百起,诸如温州新恒利来合成革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温州汇浩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和解案、温州市米醴琼酒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中孝阀门有限公司、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温州珠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温州市国企经济贸易总公司、浙江金盛担保有限公司、百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浙江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系列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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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协议或借据这类法律文书中,尽管签字与印章均具有同等效力,然而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如果使用借据这一形式,那么通常建议要求借款方亲笔签署姓名以示确认。同时,借据的具体内容应当明确借款的目的、金额以及偿还期等重要条款,以便于日后产生纠纷时便于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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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行为超诉讼时效,法院裁决考虑当事人协议和实效失效情况。民事权利主张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益受损或应知受损及义务人日起算。债务方提异议,法院可拒受理债权人请求;未提异议,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不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规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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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通常打借条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借条与欠条法律含义及效果不同,欠条可记录其他欠款或物品,基础合同关系多样。因此,鉴于借款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选择打借条而非欠条无疑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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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关系中,如果欠条未注明利息,通常无需支付利息。但并非不能起诉请求利息。依据我国法律,未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视为无息。对于约定模糊的情况,若双方无法协商补充协议,则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习惯及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金额。自然人间的借贷也通常视为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