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果对方没有盖章并且签字的不是该主体的授权签约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权代理的人,该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需要经上述人的追认才行。其次,企业法人在代表所在企业对外签署合同时需要获得企业的授权和认可,在书面上表示出来这就是企业证章。如果不盖章,就只能认为是自然人个人的行为。您的合同可能不能代表企业行为。合同本身可能是无效的。最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没有盖章,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对方认可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予认可就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您们双方之间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在进行双方确认好的情况之下都是必须要签字盖章的,特别是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就必须要有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与总公司是属于一个体系,但总公司才有权对合同做出所有规定,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