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有次数的限制:(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详细的看这两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
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