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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小常识

民间借贷小常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2 22:37:00 已帮助22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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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需要一些民间借贷小常识
你好,以下是一些民间借贷小常识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否高于银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民间借贷可否预扣利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4、在借贷合同纠纷中,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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