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司法鉴定专题 > 面部范围法医鉴定

面部范围法医鉴定

面部范围法医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3-05 02:14:26 已帮助426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一下大家面部范围法医鉴定怎么分类的?
我来说一下面部范围法医鉴定怎么分类的:颅脑、脊髓损伤   5.1.1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 0c㎡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 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 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 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 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 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 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 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