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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保证金谁拿

担保贷款保证金谁拿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1 23:21:31 已帮助21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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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保证金及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概念

(一)、贷款保证金是指在发放贷款前,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预收一定款项的行为,这部分保证金在贷款总额中扣除。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常要求借款企业或者担保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少则5%,多则20%,这个保证金通常打入企业(借款企业或担保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这个钱所有权归企业,但企业是不能动用的,只有相应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提供者,当然,银行有时同时支付保证金的相应存款利息。


(二)、贷款保证金账户既不属于专用账户也不属于一般结算账户。它是银行为企业开立的一类专门存放信用保证金的账户,企业通过银行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需要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直接存入保证资金是其中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事项没有完结之前,保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经协商后应正常计息的。因为款项在所担保的事项未完结之前属于质押,质物移交质权人(银行)占有,故保证金账户可以理解为:是以外部客户号设立的银行内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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