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遵循我国最高司法机关之观点基础上,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负有抚养义务的父母而言,其所承担的孩子抚养费用通常可以参照每月家庭总收入的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
对应地,对于抚养费的确定,若经过严谨司法程序致使夫妻离婚,并导致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则该方父母应当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具体来说,当仅有一名子女需要抚养时,其抚养费用按照家庭总收入的30%予以支付;
而当存在多名子女需要抚养时,其抚养费用则需按照家庭总收入的20%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