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赠予人享有撤销权的范围主要取决于股权赠与行为所处的阶段。
具体而言,赠予人在股权的相关权益尚未完成交付与转移时,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反之,如果在股权的转移事项经由公司登记部门予以确认并记录至相关注册登记文件,或者赠与协议已经过公证等特定程序,则赠予人将无法取消此类赠与。
值得注意的是,除非存在法定的撤销事由,否则赠予人无权撤销已完成的股权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