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启动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程序起诉对方呢?首先,作为起诉方,您必须向所属管辖区域内的人民法院递交一份详细的起诉状。
在完成此项手续之后,立案庭将会对您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并且要求您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在支付费用之后,请您务必将相关的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提交至立案庭,以便他们能够顺利地为您的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接下来,您只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即可。
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其安排适当的开庭日期,同时也会将您的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等资料送达给被告方。
在此之后,法院将会通知您具体的开庭时间,届时您需要亲自前往法院领取传票,或者选择由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将传票发送到您手中。
若被告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法院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否则,法院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并向双方发放民事判决书。
然而,当涉及到严重伤害或人员伤亡的情况时,这便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属于需要立案追诉并进行公诉的刑事诉讼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若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受到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