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份额分配时,转继承人的权益需要依据已故继承人应得的财产份额进行计算。
当有多位转继承人时,需遵循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会将遗产平均分配给各继承人。
然而,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的继承人,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遗产份额,具体的比例分配可由各方自行协商决定。
若继承人曾立下遗嘱,则应根据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