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因宣告失踪而离开家庭,其名下的财产则应由配偶、父母以及已成年的子女负责代为妥善保管。
当配偶打算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时,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便需要由配偶与其离家失踪一方的父母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
如若未能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意见,那么最终的裁决权将交由法院进行判定。
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