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保险理赔专题 >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5-13 18:50:23 已帮助114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欲设立保险公司者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指标:
首先,惟主发起人需具备稳健的盈利能力及良好的商业声誉,且过去三年期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其净资产值不得低于人民币两亿元整;
其次,该公司还需具备完善的《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章程;
再次,公司注册资本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公司还应拥有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业务实践经验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最后,公司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并拥有符合标准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必要设施设备。
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亦对设立保险公司提出了其他具体要求。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