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因履行职务所引发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所属公司承受,而其本身无需为此类事件负有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然而,若在法定代表人进行职务活动的过程中涉及到重大的刑事犯罪责任时,他(或她)需独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假如这种行为属于单位犯罪范畴,那么公司还须对相关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如若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而产生了民事法律责任,且该责任系由法定代表人自身的过失行为所致,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必须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