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私藏弹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如下几个重要要素:
首先是客体要件。
非法私藏弹药罪所影响和危害到的是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国家对于枪支、弹药实施的严格管理制度。
其次,从客观角度分析。
该犯罪行为在具体表现形式上是行为人公然违背了枪支管理法规,存在着非法持有和秘密储存弹药的严重情节。
这里提到的"私藏"意味着持有和隐藏弹药的这种行为的本质是非法性的。
再次,从主体要件来看。
非法私藏弹药罪的主体设定为一般性的大众,也就是说,凡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此外,单位同样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
最后,就主观要件来说。
非法私藏弹药罪在主观层面上体现出的是故意心态,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持有的弹药属于被法律明确禁止私人拥有的范畴,却仍然选择将其隐匿起来并拒绝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