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职务侵占财产的案件中,被侵占的财产需要返还给受害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罪犯所获的非法资产,均应予以追回或责令退还;
对于那些确认为被害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应当立即归还;
而对于犯罪过程中所使用的违禁物品以及个人财物,则应当予以扣押和没收。
在没收的财产和罚金方面,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所有没收的财物和罚金都必须上缴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