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批准采取保释措施者若参与了打扑克等娱乐活动,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违法行为。
然而,假设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因参与此类活动而被定罪为赌博罪,那么这便构成了非法和犯罪行径中的一种。
在这种情况下,负责监管该保释制度实施的执法机构有权依法撤回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且视具体情节,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障程序的继续进行重新提交保证金至相关机构;
同时,也可要求其额外提供担保人;
再者,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完整性及公正公平,还可视情况决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监视居住或是采取逮捕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