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规,任何一方在其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均单独成为其所属配偶的个人财产,不能被视为是家族共有财产的一部分。
其次,夫妻有一方可控有的财产,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还是之后,都不会因为婚姻缔结的延续而自动转变为家庭共管财产。
最后,婚前财产协定可以对婚事双方在婚前所占有的个人财产进行详尽而确实的呈现与划分,同时也可对他们在婚后可能获得的财产权益做出细致且明确的约定,但是所有这些约定必须清晰明了且具明确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