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局面之下,明确自身立场至关紧要。
无论负债金额大小,首先应当偿还一定比例的欠款,继而积极寻求与银行进行深入的还款协商,向其展示出一个清晰明确的清偿期限,以表明自己将竭尽全力地偿还所有欠款。
通常而言,在这样的前提下,银行往往会选择放弃起诉,双方能够达成友好妥善的还款协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欠款逾期将会对个人的信用状况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到未来涉及信用评估的各项业务流程,例如贷款申请、汽车和房屋按揭以及其他各类业务等等;
同时,逾期还款亦会产生相应的利息及滞纳金,若拖欠时间过长,累积的利息额度将变得极高,滞纳金支出也会相当可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如下:
凡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皆属非法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具体处罚视盗窃金额而定,最重可判处十年或无期徒刑且罚款,盗窃数额过小者,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最低二万元至最高二十万元的罚金;
若累计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必须接受至少五年以上、长达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五十万元;
至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刑罚更是残酷,需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缴纳最低五万元至最高五十万元的罚金,甚至可能面临财产被没收的危险: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采用不真实的身份证件来骗取信用卡的;
(2)使用已经过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超出了预先设定的数额或者到期日限制地进行透支,并且在银行催促还款之后仍然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信用卡欠款逾期日久,银行屡次劝导未果之时,银行便有权利提出民事诉讼,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金额特别巨大,这些人可能将走上犯罪之路,沦为刑事犯罪嫌疑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