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针对婚前财产公证程序而言,需双方面临会谈场合。
它主要是指即将步入婚姻殿堂或是已经建立了稳定家庭关系的夫妇们在婚前就财产分配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且对此项约定实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措施。
这项公证过程将由公正机构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及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谨的审查核实,以期确保当未来婚姻生活中出现纷争的时候,夫妇双方均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