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罪者公然违反法律法规,恶意侵占、处置受害人财产,造成受害者严重的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应遵循相应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者所侵犯的财物进行追缴或者责令其主动赔偿到位。
倘若通过上述手段仍旧无法完全补偿受害者的实际损失,那么受害人可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流程之外向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递交民事诉讼申请。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会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该申请。
理论上讲,如今如果不慎遭受诈骗行为,当事人仍有机会追索返还被骗走的财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诈骗行为往往发生在网络空间内,调查取证工作可能面临许多技术难题和挑战,这将给追索钱款带来一定难度。
不过,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司法机关坚持不懈、全力以赴的调查取证努力之下,绝大多数的诈骗案件都能够顺利追回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