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从字面上理解,便是债权人将其所拥有债权的权益转让予他人。
而在具体操作中,债权转让可以细分为整体转让与部分转让两种方式,以及有偿转让及无偿转让两种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转让作为债的关系主题变更之一,虽然并未直接修改、变动原有的债务内容,但其实质上却实现了对债权人的一种变更。
在完成债权转让之后,必须及时通知相应的债务人才能够保证法律效力的完整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