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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后能不能再要求罚金

没收财产后能不能再要求罚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17 16:30:06 已帮助27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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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后能不能再要求罚金
没收财产乃指依法对犯罪者所有之个人财物实施强制性无偿的收回国有之惩罚措施。
其本质上亦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形式,然其与罚金存在显著区别,仅适用于罪孽深重的罪犯。
在此情形下,如果已执行部分财产的没收程序,犯罪者仍剩余部分资产待执行;
在与罚金刑并罚时,应依照并科原则依法予以惩处,即不仅判处没收部分财产,同时还需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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