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利贷借款协议中规定的利息若超出司法保护的最高上限,那么这个超额部分的利息协议则被视为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高利贷借款协议仅仅是其部分内容失效而已。
针对民间借贷行为中的利息,我国司法机构所保护的上限为该合同成立之初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这个标准,那么这部分利息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