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彩礼可以被退还的相关条件。
具体来说,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考虑要求退还彩礼:首先是(一)在双方尚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之时;
其次是(二)如果双方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实际的生活中并无共同生活;
再来是(三)即便是处在订婚阶段或者是婚姻筹备过程之中,但因为这种原因给支付予彩礼的一方带来了生活上的困难。
对于上述(二)和(三)中所提到的情况,应当同时具备双方离婚这一前提条件才能予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