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处于哺乳期的婴幼儿,倘若父母的离婚状况发生,那么他们的监护权将如何分配呢?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未成年人的抚养权通常归属于母亲,因为这个阶段的宝宝需要母亲的哺乳和照顾。
但是也有些特殊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由父亲行使。
这些特殊情况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如果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身体处在极度不适的状态,导致她无法亲自照顾孩子;
其次,假如父母双方达成共识,新生儿在两岁以前跟随父亲生活,而且不会对他的身心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的话,这种安排也是可以被允许的;
最后,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表明,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孩子确实不能继续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在这些特殊情况之外,总的来说,在度过哺乳期之后,如果父母之间出现离婚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的衡量会参考很多因素,如经济能力、住房条件、文化背景等等。
这些因素将直接关系到孩子未来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质量。
在争取孩子监护权的过程中,除了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成为孩子的监护人以外,还要考虑到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保证最终的判定结果是公正合理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