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准备立遗嘱之时,务必确保这个过程是在合法且有约束力的环境中完成的。
那么,怎样的遗嘱才被认为合法有效呢?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其次,遗嘱的制定者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点至关重要。
第三,订立遗嘱的过程不得由代理人代为执行,必须由个人亲自实施。
此外,紧急情况下方可允许采取口头形式来订立遗嘱。
最后,遗嘱将自遗嘱人生存之日起就生效以保护其利益,并且仅在其去世之后才能实现最终的权益转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