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证在被暂时吊销六个月后的挽救措施,驾驶证持有者需要前往所属地的交管所,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并通过相关考试,经检验考核符合标准后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证使用权。以下是详细的挽救流程:首先,驾驶证持有者需按照相关要求,前往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七天全日制的道路安全培训课程,学习结束并顺利通过考试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携带此通知书以及有效的身份证件,前往实施扣押行为的交警大队,向工作人员申请返还本人被封存的驾驶证。紧接着,机动车驾驶人须重新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以及相应的考试。当科目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时,之前的扣分之项将被清除,机动车驾驶证亦随之返还。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先至公安机关依法接受处罚,方能在法定期限内领回自己的驾驶证。针对临时扣押驾驶证的惩处,分为两个层次:临时扣押期间的起始时间为处罚决议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满期之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发放被临时扣押的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处罚期满以后在十五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的,发还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