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丈夫被判入狱的情况下,他的配偶仍旧有权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在此状况下,女方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也要明确,无法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离婚协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经调解仍然无果,那么法庭应当批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一)对于所有形式的重婚行为或者同他人保持稳定的非婚姻关系;(二)当家庭处在暴力环境中时实施家庭暴力或对其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的行为;(三)当个人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这些行为已经成为了自身生活中的固定习惯并屡次受到教育也未能改正;(四)夫妻之间由于感情不和导致长时间无法共同相处达两年以上;(五)其他任何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