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剖析】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之间的差异可以从以下几个要点予以阐述:
首先,在概念界定上,医疗事故特指医疗机构以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若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护理规定等行为,并因过失导致病人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况;
相比之下,医疗过错则涵括了医疗事故之外的情形,即由于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不周或疏忽,以致于给病人带来人身伤害的情况。
其次,就赔偿标准而言,医疗事故的赔偿额度需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
而涉及到医疗过错的赔偿问题,主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来进行赔付。
最后,在涉及司法鉴定的环节,医疗事故通常交由医方所在地区的医学会鉴定机构负责审定;
然而,涉及医疗过错的鉴定工作则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