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案件调查与处理工作时,公安机关基于法律程序对此类案件涉及的鉴定事宜予以必要的鉴定,那么鉴定费用将由公安机关承担;
然而,若公安机关并非由于案件调查需求所创立的鉴定请求,而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调查,那么这部分鉴定费用将由提出该种请求的当事人承担。《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