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领域中有多种强制措施可供选择,当警察部门在刑事案件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之后,他们有权在调查期间对攻击者实施某些刑事制裁。
若是决定逮捕或是实施刑事拘留,则该嫌疑人必须转移至看守所以备关押。
尽管对于争取保释候审方面,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等待保释期间一定须承受拘留之苦,比如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若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正值孕期,或是正在哺乳年幼子女,抑或涉嫌罪责轻于预估的情况下,均可以提出保释候审申请。
而所谓的“保释候审”,实际上就是有关部门针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项临时性非拘禁处理方式。
此外,倘若警方认定某位应予逮捕的嫌犯身体状况不佳,或身怀六甲,或者正在照料新生幼儿,甚至因为罪行较轻而符合其他条件,都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