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债券的发行程序主要如下:
(1)发行人确定领导经理。领导经理接到发行人授权书后开始工作;
(2)领导人帮助发行人在发行地国家表示发行债券的意向,并征求政府许可;
(3)发行人和领导商定发行债券的基本条件和条款;
(4)发行人与经理签订订购协议;
(5)经理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或与销售商签订销售协议;
(6)发行人通过承销商向投资者提交招股说明书、介绍和宣传债券;
(7)债券发行给投资者,即承销商向投资者出售债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