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主卡和副卡隶属同一账户,信用额度共享。其中,副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一切
债务均由主卡持卡人承受,由主卡持卡人直接向发卡组织或特约单位履行债务。rn在主、副卡持卡人关系中,主卡持卡人处于主导地位,有权决定增加或取消副卡,副卡持卡人则处于附属地位。如主卡被取消,副卡应主动交还发卡组织。主卡持卡人要求中途停止使用副卡时,也应将副卡交还发卡组织,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主卡持卡人承受。rn主卡持卡人如需中途取消副卡,有权向副卡持卡人要回信用卡并交还发卡组织,若不能要回副卡,可向发卡组织提议书面申请以注销副卡,但在交回副卡或提议申请前,副卡持卡人因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
债权债务关系,仍由主卡持卡人承受,主、副卡持卡人之间因使用信用卡发生经济纷争,发卡组织是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