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2008年前劳动合同

2008年前劳动合同

2008年前劳动合同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3-01 07:50:53 已帮助457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2008年前签的劳动合同算不算连续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2008年1月1日之后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2008年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计算为连续的次数;此外,若你工龄达到10年以上的,也可以依据第十四条第(一)项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