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世的,母亲是否有继承权,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女儿生前对房产未立有遗嘱的,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拥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留的房产;生前立有遗嘱,并且指定父母继承房产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指定由其他人继承房产的,父母就没有继承权,只能由其他人依法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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