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公平又称合同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
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主观要件,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草率、无经验等订立了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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