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变更并不会自动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3、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般指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统一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2015年6月4日,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升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
5、标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之,组织机构管理行政区划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确保社会信用代码不会重码。换言代码的唯一性完美“遗传”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