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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具体由谁收取

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具体由谁收取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5 08:36:46 已帮助2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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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具体由谁收取
1、质押期间质物所生的孳息应当由质权人收取,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滴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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