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离婚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从多方面进行举证。
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拿出具体票据说明其款项并不用在两个人共同生活中;证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方没有享受到利益;能够查清楚这笔钱的出向和自己没有关系或者自己有不在场的证据;一方曾有过负债的记录,但是出于某种原因隐瞒对方,不想让对方知道。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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