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能够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能够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无限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无相关限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寓居要求改善目的的实现。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限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在肯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能够被强制执行。
2019-01-08 03:1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