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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单位,原先的单位名称注销了,又新成立了一个公司,我俩都未曾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单位现在要和我俩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工作的年限劳动合同还能补回吗?

张* 甘肃 - 白银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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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白银

公司。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受民事职责;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职责由公司承受。在劳动关系中,公司和子公司承受独立的用人职责,履行相应的劳动法律义务;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用人负责,但分公司的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地方在分公司,劳动争议管辖地也在分公司所在地。

2018-09-22 07:0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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